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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怎么判?判几年?

发布:2022-08-04 11:53浏览:案例来源:网络常见刑事知识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的罪名,属于渎职罪类别内,该罪名非常常见,刚才我们向您介绍了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以及该罪同其他罪名的区别等,那么,如果犯了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该被判多久呢?下面,就由正义辩护网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为您详细阐述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或者给多次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给犯有其他罪行的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为索贿或者受贿办理出入境证件等。
 
       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网友们是否对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标准有所了解呢?如果还有对有关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其他问题有所疑问,可以点击下方超链接进行查询,若有其他问题也可以直接和正义辩护网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联系,欢迎前来沟通。

 


(整理:正义辩护网刑辩律师团队;【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