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第一家全国性专业刑事
法律服务平台

认罪认罚案件检察院量刑建议效力如何?法院是否必须遵从?

发布:2022-08-04 11:12浏览:案例来源:网络常见刑事知识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中,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体现“从宽”程度和幅度的具体载体,是检察机关基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综合全案情况作出的一种具有司法公信力性质的承诺。①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建议”,从权力性质上而言仍属于公诉权的范畴,仍属于请求权。然而,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建议”具有特殊的作用和意义。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量刑建议是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知悉认罪认罚后果的直观的、具体的正式载体,是控辩双方沟通、协商的结果,是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作出的“从宽”承诺。于审判机关而言,审判机关能否采纳量刑建议以及采纳的程度,关系到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承诺是否真正实现,从根本上看,关系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功能和价值的实现。因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量刑建议,应尽可能明确和确定,产生的过程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结果的科学合理性和公正公平性。然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毕竟是求刑权,最终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是审判机关,而非检察机关,“那么实现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与审判机关量刑决定一致性的最大化成为摆在当前的严峻问题”。②而该问题的解决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一方面,需要积极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量刑建议工作经验;另一方面,需要适时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量刑指导意见统一检法两家认识,保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