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书
X×检××量建[20××)×号
被告人 涉嫌 一案,本院以 号起诉书向你院提起公诉,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 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 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刑事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x年×月x日
(院印)
说明
一、本《量刑建议书》的格式供人民检察院办理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时使用。
二、起诉书中已经写明量刑建议的,不需要制作《量刑建议书》。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不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在庭审前提出同意适用该制度,与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检察机关应制作《量刑建议书》与具结书一并提交法院。